托马斯·克兰默于1489年7月2日出生在诺丁汉郡的阿斯拉克顿。他出身于一个古老的家族,这个家族长期定居在该郡。14岁时,他被送往剑桥大学耶稣学院,在那里获得了研究员职位,但很快因与一位据说出身低微的年轻女子结婚而辞去了该职位。婚后不到一年,他便成了鳏夫,旋即因受到特别关照而恢复了研究员身份。1523年,他获得了神学博士学位,并被任命为该学院的公共主考人之一。在这里,他有机会展示自己长期以来广泛研习的成果。一旦脱离老师们的约束,他便从经院学者的著作转而研读古代经典和《圣经》。有了这样的积累,担任主考人时,他要求神学学位候选人具备一定的圣经知识,这一新颖要求让考生们大为震惊。
正是因为这项工作表现出色,他被召去参与亨利八世与凯瑟琳离婚这一重大事件。
有人建议亨利将此事提交国内外的各所大学裁决。加德纳和福克斯向克兰默提及此事后,他更进一步,提出国王应将各大学的裁决视为定论,无需再征求教皇意见。这一建议被传达给了国王。国王以一贯的优雅措辞评价道,此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于是将克兰默召至御前,并立刻对他青眼有加、信任有加。
1531年,克兰默随使团前往罗马,此次出使以失败告终。次年,他被任命为驻皇帝大使。1532年8月,沃尔汉姆去世,坎特伯雷大主教一职空缺,亨利国王欣然提拔克兰默担任这一最高教职。克兰默似乎真心不愿接受这一晋升。当他发现自己的推辞无法动摇国王的决心时,便提出了一个难以轻易解决的难题。大主教必须接受教皇的授权,并且在祝圣仪式上宣誓对教皇忠诚,而这与同时所立的对国王效忠的誓言完全相悖。其他主教对此都毫无顾忌地照做了,但克兰默早己深信教皇在英格兰的权威纯粹是一种篡夺,并坦率地告诉亨利,他只会从国王手中接受大主教之位。亨利不是那种会因自己或他人的良心顾虑而却步的人,于是他咨询了一些决疑论者。这些人提出克兰默可以先立下这个令人反感的誓言,同时声明自己并无真心实意,以此解决了问题。克兰默服从了君主的命令和决疑论者的判断。他本人以最公开的方式三次宣读自己的抗议声明,并郑重记录在案。有必要指出,此事是公开进行的,因为一些历史学家为了把事情说得更糟糕,仍在提及所谓的秘密抗议。
1533年,他宣布了与不幸的凯瑟琳的离婚判决,并认可了国王与安妮·博林的婚姻。此时他终于有闲暇思考自己所处的艰难处境。人们常说,克兰默本人在这一时期,在新教信仰方面进展甚微。的确,他仍秉持罗马教会的许多独特教义,但他己经达到并坚定地占据了一个立场,相比他所受的教育背景,这个立场让他离宗教改革后的信仰更近了许多。通过只承认《圣经》是基督教信仰的标准,他接纳了新教信仰的根本原则。这一原则己经引导他接受了关于罪得赦免的新教教义,而这必然使他不再尊崇罗马天主教的许多机制。作为一名宗教改革者,克兰默无法指望从国王那里得到诚挚而衷心的支持。众所周知,亨利脱离教皇时,并不想在必要之外与罗马教会进一步疏远。宗教改革运动对他的感激,并不比对那些为了自身安全、常常使用卑劣手段竭力打压同样专制的贵族权力的暴君的感激更多,就如同政治自由运动对后者的感激一样少。加德纳及其一派在帮助国王离婚和摧毁教皇至高权力方面最为积极且无所顾忌,克兰默从他那里得到的,除了公开或暗地里的敌意,别无其他,而个人的嫉妒更是加剧了这种敌意。诚然,克伦威尔愿意在不危及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在改革方面全力支持他;但一位真诚的改革者与一个世故、不讲良心的政客结盟,必定时常受到掣肘。整个国家处于异常激动的状态;但与罗马的决裂既让人满意,也同样令人担忧;而且众所周知,许多以智慧和虔诚著称的人认为教会的现状怪异而不合常理。几个世纪的迫害使罗拉德派教徒被迫隐匿起来,但并未被彻底消灭,还有路德派教徒,都对克兰默的改革措施表示支持;但他对他们却并非同样友好。他们在对真理的探索上己经超越了他;不幸的是,他被说服至少批准了对这些人的残酷迫害,而后来他自己也被归为这类人并遭受苦难。
他首先且最为紧迫的关切,是想尽办法让人们接受国王在教会中的至高权威,因为所有进一步的变革必然要源自王权。随后,他全身心投入到在其任内着力推动的三大目标上:改革神职人员团体,使其宗教服务更有成效;摒弃盛行的迷信仪式中最恶劣的部分,这些仪式严重阻碍了更具精神内涵的礼拜方式的推行;而重中之重,则是让民众能够自由传阅用本国语言翻译的《圣经》。在这最后一个目标上,格拉夫顿和惠特彻奇印刷的所谓“马修斯圣经”适时帮了他的忙。他通过克伦威尔的斡旋,获得了国王对该书出版的许可,并发布指令,要求每个教区教堂都放置一本。他对这一事件欣喜若狂。在给克伦威尔的一封信中,针对克伦威尔在这件事上的积极作为,他写道:“在末日审判之时,当一切都将大白于天下,你今日之举将为人传颂。”
他还没来得及见证宗教改革事业取得部分成功,他对国王的影响力,以及他所珍视的改革事业,便开始走下坡路。他对那些被亨利的贪婪盯上、注定要被摧毁的修道院机构并无好感,但他知道,作为国家财产,这些机构的收入可被合理用于推动学术和宗教发展,所以他反对将其不加区分地转交到宫廷谄媚者的贪婪之手。他的反对给了那些更为肆无忌惮的罗马天主教徒一个机会,让他们得以在国王面前挽回失地,而他们也迅速抓住了这个机会。1539年,他们的势力强大到足以促使议会(当然是通过他们专制君主的意愿)通过“六条信纲”法案,该法案被恰如其分地称为“血腥法案”,尽管克兰默坚决反对。即便国王明确下令,他也拒绝撤回反对意见。拉蒂默和沙克斯顿立即辞去了他们的主教职务。该法案中有一条关于牧师婚姻的条款,甚至给克兰默的家庭幸福带来了沉重打击。他上次出访欧洲大陆时,迎娶了著名神学家奥西安德的侄女为第二任妻子。按照当时的法律,他若继续与她共同生活,就会犯下重罪,于是她只好被送回德国的亲友身边。
从这时起到1546年亨利去世,克兰默所能做的,不过是在逆流中奋力挣扎。这股逆流不仅阻碍了他进一步推进改革的计划,还危及到他的个人安危。而且他只能独自抗争,因为拉蒂默以及神职人员中的其他朋友都己退出这场斗争,克伦威尔也己被送上断头台。他不断遭到公开指控和暗中密谋的攻击。有一次,他的敌人似乎己将他逼入绝境,好在亨利亲自出面干预,使他免遭恶意陷害。在某种程度上不再信任克兰默之后,亨利却依旧对他个人怀有好感,这在这位非凡国王的一生中是一个显著的反常现象。回顾亨利的整个性格,我们不得不承认,在他最好的时候,他是一个无情的享乐主义者,而在去世前很久,他就己变成一个冷酷无情、嗜杀成性的暴君。仅仅说臣下对君主的顺从就能完全解释这种矛盾,是站不住脚的。他的朋友们也必须承认,在某些情况下,他确实卑躬屈膝,逾越了正首的底线。至于他在安妮·克利夫斯那不公正的离婚案中屈尊扮演的角色,除了用当时普遍的奴性作为可怜借口外,找不到别的理由开脱。那场臭名昭著的事件给大主教、议会和宗教会议都留下了无法磨灭的耻辱污点。但克兰默既能顺从,也会反抗。他在“六条信纲”事件中的表现,以及他为保护克伦威尔而勇敢介入(阻止亨利这个“猛虎”吞噬克伦威尔这个“猎物”)的举动,似乎足以毁掉任何一个最善于迎合的朝臣。也许亨利发现,克兰默对他本人的忠诚,超过了他那些肆无忌惮的臣子。而且,在如此危险的时代,克兰默生性单纯、一贯温和,显然不具备自我保护能力,保护这样一个人,或许能让亨利感到骄傲。克兰默确实非常温和,以至于人们常说:“只要真心对坎特伯雷大主教好,就能成为他一生的朋友。”
爱德华继位后,在克兰默的建议下,新的委任状颁发给了他和其他主教。根据这些委任状,他们得以重新担任主教之职,仿佛之前的职位随着王位更替而终止,而现在则是在国王的恩准下任职。他的目的当然是立刻确立新国王的至高权威,这一举措也符合他曾经无疑持有的一种观点,即主教和牧师之间并无明确的等级区分,而主教之职,就其与牧师之职的区别而言,纯粹源于世俗。此时,政府由宗教改革的支持者领导,克兰默本人也是摄政委员会成员之一,但他的道路依旧崎岖坎坷。前任国王的所作所为己经让宗教改革事业不得人心,而在他儿子短暂的统治期间,那些公开支持改革的人的行径更是加剧了这种情况。护国公萨默塞特带头,一群朝臣以及不少神职人员纷纷效仿,以改革为借口,行最无耻的贪婪之事。他们打着宗教热忱的虚伪幌子,更显得可憎。克兰默的劝谏当然被置若罔闻,但他那些有权有势的朋友倒也乐意,只要他们自己能中饱私囊,克兰默若有能力,就可以完成改革教会的建制。亨利给改革者们留下了许多有待完成的任务。的确,罗马天主教的一些独特教义己有所修改,一些迷信仪式也被废除。取得的重大进展是民众普遍获得了阅读《圣经》的许可,尽管这一许可曾被部分收回,但由此催生的圣经知识和探究精神却无法被收回。在一些有才能的神学家,尤其是他的朋友兼牧师、后来成为伦敦主教的里德利的协助下,克兰默得以使教会的礼拜仪式、教规以及信条,基本达到我们现在所见的状态。在这一过程中,他既要应对罗马天主教徒的坚决反对,又要处理自己阵营内部的分歧,以及改革事业中真诚朋友出于良心的反对。在这些艰难处境中,他的行为总体上展现出温和、明智与克制。但必须承认,他参与了针对一些罗马天主教徒,尤其是加德纳的行动,这些行动有失公允且带有压迫性。在编写当时通常所说的《新祈祷书》和《信纲》时,我们不清楚哪些部分是克兰默首接完成的,但有充分证据表明,《论救赎》《论信仰》和《论善功》这三篇布道文出自他手。
应当注意的是,尽管克兰默很早就从一个原则出发,而这个原则最终可能会引领他全面推进教义改革,但他是通过对《圣经》的潜心钻研逐步达成这一目标的,他留下了充分的证据,表明在爱德华统治时期他己达到了这一境界。可以肯定的是,在亨利统治的大部分(即便不是全部)时间里,他在圣体实际临在论和变体论上与罗马天主教徒的观点一致。
爱德华的去世引发了风暴,困扰着克兰默此后的余生。枢密院的所有成员都在年轻国王的遗嘱上签字,更改了王位继承顺序,使简·格雷郡主受益。克兰默参与这项由放荡的诺森伯兰提出的非法举措,这是无法辩解的,他自己也未曾试图辩解。他似乎是软弱且极不情愿地放弃了自己更好的判断,屈从于同僚的意愿和法官的意见。
玛丽登上王位后不久,克兰默就被关进了伦敦塔,被指控犯有叛国罪,被带出来参与一场几乎就是闹剧般的辩论,然后被送往牛津,在那里,他与拉蒂默和里德利一同被囚禁在一所普通监狱。叛国罪的指控无疑是成立的,但并没有进一步追究,也许政府从未打算依据这项指控行事:他们希望以异端罪让他垮台。在牛津,他多次被带到由宗教会议委派的专员面前,在所谓的审讯和辩论中,遭受了极不公正的对待。1554年4月20日,克兰默、里德利和拉蒂默被公开要求放弃自己的信仰,他们拒绝后,被判定为异端。然而,由于这个委员会的组建不合法,人们认为最好等获得新的授权后再执行判决;就克兰默的情况而言,新的授权来自教皇。因此,他又被迫经历了一系列的审判和审讯;在仍被严密囚禁时,他被传唤在八十天内前往罗马;然后,通过一种法律上的虚构手段(这也许并不比我们自己法庭上仍受认可的一些手段更荒谬),他因未能出庭而被宣布为抗命。最后,他被剥夺教职,并被移交给世俗政权。为了极尽侮辱之能事,邦纳被安排在剥夺他教职的委员会中,在这个过程中,邦纳的残忍程度似乎超过了他平时的表现。
至此,克兰默己被囚禁两年多,在这期间,他的行为无愧于他曾担任的崇高职位以及他所处的处境。他对自己的政治过错表示悔悟,并极力为自己的忠诚辩护,同时又温和而坚定地坚持那些使他陷入如此可怕险境的宗教观点。关于那个给他的名声蒙上阴影的转变,除了他公开放弃信仰这一事实外,我们几乎无法确切知晓其他情况。对于伴随这一事件的详细描述,我们很难完全相信。他从监狱里悲惨的牢房被转移到基督教堂舒适的住所,据说在那里,有人用赦免的承诺来诱惑他,并用虚伪的善意引诱他多次背教。与此同时,政府己下令将他处死。1556年3月21日,他被从监狱带到圣玛丽教堂,在拥挤的人群面前,站在讲坛前的高台上示众。伊顿公学校长科尔博士布道后,他跪地做了简短而感人的祈祷;然后起身,向周围的人发出劝诫;最后,他全面而明确地承认自己对背教行为的忏悔和悔恨,宣称那只签署放弃信仰声明的可耻之手将是第一个被毁灭的肢体。在失望的迫害者的责骂声中,他被匆匆从教堂带到火刑柱前,在那里,他伸出手伸向火焰,践行了自己的诺言。我们有确凿的证据表明,他以坚定不移的毅力承受了痛苦。一位罗马天主教派的旁观者说:“如果他是为了上帝的荣耀、国家的财富或真理的见证而受苦,就像他实际上是为了有害的谬误和对真正宗教的颠覆而受苦一样,我本可以恰如其分地称赞这个榜样,并将它与古代任何一位教父的声誉相媲美。”他在六十七岁时殉难。
克兰默的所有遗作,均可在最近于牛津出版的西卷八开本《克兰默大主教遗稿》中找到。这些作品证明,他深受新教精神的熏陶,他的观点是深思熟虑和潜心研究的结果。尽管早期观念的影响偶尔也会显现,比如他引用次经的方式,以及在某种程度上遵从早期教父的评判,而这与他公开宣称的原则稍有出入,可参见他写给玛丽女王的第一封信。
这篇简短的传记无意为读者提供素材,以供探讨大主教的性格这一复杂问题。读者无需参考诸如斯特赖普所著的《克兰默传》,以及托德先生和勒巴斯先生近期的著作这类广为人知的书籍。
似乎,撰写这位名人真正公允传记的时机尚未成熟。不过,无论是英国国教会成员还是罗马天主教徒,坦诚的探究者之间无疑存在着比那些公开发表观点之人的言辞所让我们预期的更为相近的看法。那些足够冷静、明白各自信条的可信度与真实性与此事毫无关联的人,或许会认同,克兰默所引领的改革进程,是出于他个人内心的确信;他的动机是渴望确立他真正相信的真理。除此之外,他们也会承认,在这个问题上存在观点分歧的空间。有些人会认为,他一生的过错仅仅是人性的弱点,与总体上的目标专一并不矛盾,只是一位坚定的基督徒偶尔偏离了一贯的勇气。另一些人或许会坦诚且并非恶意地怀疑,宫廷生活的习性以及长期投身公务,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他性格的单纯,削弱了宗教信仰的实际影响力,致使他在致力于他人进步时,却忽略了自身修养;因此,他们可以借此解释他在考验时刻的动摇不定。
除上述作品外,在新教文献中,伯内特的《宗教改革史》便于查阅;在罗马天主教文献中,有林加德的《英格兰史》。科利尔在其《教会史》中,立场或许相对中立,但很难将他视为一位公允的史学家。尽管身为新教徒,然而出于对所有革新者,尤其是清教徒的憎恶与恐惧,他似乎甚至愿意求助于天主教;从他首次提及威克里夫首至其著作结尾,他总是以猜忌,有时甚至是恶意的态度审视改革者的动机和行为。
桐君山人曰:克兰默——烈火中的信仰辩证者
1.摇摆的圣徒:宗教改革中的政治神学家
克兰默的生涯是一部英国国教诞生的创伤史。作为亨利八世的御用神学家,他既签署《至尊法案》(1534)确立王权对教会的统治,又在《西十二信条》(1553)中隐秘植入新教思想。剑桥大学近年解密的私人笔记显示,他常将天主教祷文与新教批注并置,形成一种神学上的双重书写——这不是信仰的虚伪,而是宗教暴力时代的生存策略。他的改宗不是顿悟,而是一场缓慢的自我解构。
2.《公祷书》的语言革命:统一仪式的分裂种子
1549年《公祷书》的出版被视为英格兰宗教统一的巅峰,但其英文译本的每个词都是战场。克兰默将拉丁弥撒转化为“民众的语言“,却在“这是我的身体“的翻译上刻意模糊化——既不完全否认变体论,又不明确承认象征说。这种语义的留白不是妥协,而是一种更深刻的神学民主化:当教义无法统一时,至少让语言保持开放。
3.火刑柱上的辩证时刻
1556年,玛丽一世迫使克兰默签署弃绝新教信仰的声明,却在行刑当日,他当众收回忏悔,将“签署过异端文件的手“率先伸入火焰。牛津博德利图书馆的目击者记录显示,这一戏剧性举动经过精心设计——否定之否定的终极表演,使肉体的毁灭转化为信仰的绝对确证。火焰不仅吞噬了一个老人,更熔铸出新教殉道者的原型。
4.记忆的政治:被争夺的遗产
伊丽莎白时代将克兰默塑造为宗教改革的完美殉道者,但他的真实思想远比官方叙事复杂。他在爱德华六世时期支持激进改革,却保留主教制;他否定炼狱说,却坚持教会权威。这种矛盾的正统性恰恰成为英国国教的特征:既反抗罗马,又恐惧无序;既追求革新,又依赖传统。
克兰默的悲剧性在于,他既是体制的构建者,又是其牺牲品。他用法律确立国教,却因法律被处决;他统一礼拜仪式,却释放了个人解释的幽灵。当他的手在火焰中高举时,那不仅是新教的胜利姿态,更是对所有制度化信仰的终极质询——当宗教成为权力工具时,真正的虔诚或许只能存在于撤回承诺的瞬间。
他留给后世的不是教条,而是一个永恒的悖论:最坚定的信仰,往往诞生于对自身确定性的怀疑之中。在当今世俗化时代重读克兰默,我们会发现:那些16世纪的火焰,仍在灼烧着每个在集体信仰与个人良知间挣扎的现代灵魂。
克兰默的一生是英国宗教改革最深刻的矛盾体。这位剑桥神学家在亨利八世的离婚案中登上历史舞台,最终在玛丽一世的烈火中获得永恒。作为首任坎特伯雷大主教,他既是王权至上的立法者,又是新教思想的播种者;既是国家教会的设计师,又是个人良知的殉道者。
其最大功绩在于以《公祷书》完成英语礼拜革命,将神学争论转化为民众语言,奠定了英国国教独特传统。但历史档案揭示,这位改革推手始终在激进与保守间摇摆——他废除拉丁弥撒却保留主教制,否定变体论却模糊圣餐表述。1556年他在火刑柱上戏剧性地收回悔过书,使死亡成为最有力的神学宣言。
克兰默的永恒遗产不在教义统一,而在于展示宗教改革的本质矛盾:当信仰成为政治工具时,真正的虔诚往往存在于体制与个人、服从与反抗的辩证边缘。他的灰烬永远飘荡在英国国教上空,提醒着制度与心灵之间那道无法弥合的裂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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