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夜探密室,惊险遭遇

字体:     护眼 关灯

第7章 夜探密室,惊险遭遇

 

黑衣人如潮水般涌来,沈明姝猛地将夜玄护在身后,后背紧贴着他颤抖的胸膛。夜玄染血的手无力地搭在她肩头,滚烫的血透过衣料渗出来,灼得她眼眶发烫。三皇子嘴角勾起一抹阴鸷的笑,慢条斯理地把玩着手中的玉佩:“沈姑娘,本皇子再给你一次机会,交出玉佩,或许还能留你一条活路。”

“做梦!” 沈明姝咬牙回应,余光瞥见夜玄因剧痛而苍白如纸的脸。他每一次急促的喘息都喷在她颈后,带着铁锈味的气息让她心如刀绞。夜玄的伤势本就严重,如今再经这番折腾,随时可能撑不住。她悄悄伸手握住他垂落的手,感受到他掌心因紧握长剑而磨出的血泡,深吸一口气,握紧剑柄,准备迎接即将到来的恶战。

就在黑衣人即将逼近时,地窖顶部突然传来一声巨响,砖石纷纷坠落。众人抬头望去,只见一道黑影破顶而入,手持一把造型奇特的弯刀,寒光闪烁间,竟将率先冲上前的几个黑衣人瞬间逼退。

“你们是什么人?竟敢坏本皇子的好事!” 三皇子怒喝一声,眼中满是警惕。那黑影却不答话,只是朝着沈明姝和夜玄的方向微微示意。沈明姝反手扣住夜玄的手腕,低声道:“抓紧我!” 夜玄艰难地勾起嘴角,用仅存的力气握紧她的手,两人朝着黑影的方向冲去。

混战中,沈明姝挥剑抵挡敌人,却时刻留意着夜玄的动静。每当有危险逼近,夜玄总会在她之前微微挪动身体,用自己本就虚弱的身躯为她挡住要害。沈明姝心中又急又怒,抽空回头瞪了他一眼:“别硬撑!” 夜玄却只是冲她笑了笑,那笑容苍白却温柔,仿佛在说 “我没事”。

一番激战后,黑影带着沈明姝和夜玄成功突围。他们躲进一处废弃的民宅,沈明姝扶着夜玄缓缓坐下,指尖抚过他冷汗涔涔的额头,声音发颤:“再忍忍,我一定治好你。” 夜玄抬起手,想要擦拭她脸上的血污,却因太过虚弱而无力地垂落。沈明姝立刻抓住他的手,贴在自己脸颊上,眼中泛起泪光。

“多谢壮士救命之恩!” 沈明姝起身向救命恩人致谢,余光却始终未离开夜玄。“不知壮士为何出手相助?”

中年男子沉默片刻,从怀中掏出一块刻着奇怪符号的令牌:“我家主人说,你或许能解开这令牌的秘密。” 沈明姝接过令牌,仔细端详,发现上面的符号与玄鸟玉佩上的纹路竟有几分相似。

“你家主人是谁?” 沈明姝抬头问道。中年男子却摇摇头:“我家主人吩咐过,暂时不能透露身份。不过,他让我告诉你,城西沈家祖宅危机西伏,让你小心行事。” 说完,中年男子便消失在夜色中。

沈明姝握紧令牌,转身回到夜玄身边,将令牌轻轻放在他掌心:“你看,又有新线索了。” 夜玄勉强露出一丝笑意,虚弱地说:“有你在... 就够了。” 沈明姝鼻子一酸,紧紧抱住他,生怕一松手他就会消失。

两人稍作休整后,决定再次潜入醉仙居。沈明姝背着夜玄,一步一步艰难地爬进污水管道。管道内臭气熏天,夜玄心疼地趴在她肩头,轻声说:“放我下来,别累着你。” 沈明姝却将他的手往自己胸前按了按:“别动,再废话我就把你扔这儿!” 可颤抖的声线却出卖了她的担忧。

终于,他们找到了通往地窖的暗门。推开暗门,地窖内一片寂静。沈明姝将夜玄安置在角落,正要举着火把搜寻,却被夜玄拉住衣角。她回头望去,只见夜玄眼中满是担忧:“小心。” 沈明姝冲他眨眨眼:“等我拿了寒玉髓,回来就喂你吃,保准药到病除!”

当沈明姝发现墙壁上的暗格,取出精致玉盒时,心跳几乎要冲出胸腔。打开玉盒,里面正是一块完整的玄鸟玉佩!与此同时,夜玄手中的玉佩和之前找到的碎片竟自动飞了起来,与玉盒中的玉佩合为一体,散发出耀眼的光芒。光芒中,一幅古老的地图缓缓浮现,上面标记着一个神秘的地点 ——“天机谷”。

“夜玄,你看!” 沈明姝兴奋地转身,却见夜玄因激动而剧烈咳嗽,鲜血染红了他的衣袖。她慌忙冲过去扶住他,声音带着哭腔:“别激动,你先撑住!” 夜玄却抓住她的手腕,艰难地说:“值得... 一切都值得...”

还未等她细想,地窖外突然传来一阵喧哗声。沈明姝脸色一变,连忙将玉佩收好,扶着夜玄准备离开。然而,他们刚走到地窖门口,便被一群黑衣人拦住了去路。为首之人,正是沈清婉!她看着沈明姝手中的玉佩,眼中闪过一丝贪婪:“姐姐,没想到吧?这醉仙居,本就是我和萧凛为你准备的葬身之地!”

沈明姝握紧长剑,将夜玄护在身后,冷笑道:“沈清婉,你以为这样就能得逞?你不会有好下场的!” 夜玄倚在她背上,低声说:“别怕,我在。” 这句话如同一股暖流,瞬间驱散了沈明姝心中的恐惧。她深吸一口气,握紧长剑,准备迎接这场生死之战。而此时的她还不知道,这场战斗,将会揭开更多惊人的秘密,也将把她推向一个更大的阴谋旋涡之中……


    (http://www.u9xsw.com/book/gfb0jj-7.html)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我们会尽快处理.举报后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http://www.u9xsw.com
悠久小说网 我的书架
↑返回顶部